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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假耐克产品 淘宝店主受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0   浏览次数:8
  昨天上午,因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淘宝一店主在南京玄武法院受审。检方给出了“建议处以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量刑建议。

  今年29岁的胡某是黑龙江人,大学毕业后到广东打工,学会经营淘宝店铺后开始“创业”。根据检方指控,他与妻子刘某先后开了3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耐克产品。他们以超低价吸引顾客,其中T恤40元一件、运动袜15元一双,如此低廉的价格引来不少买家关注。仅2013年6月到2014年5月一年,胡某的“暗月来袭”店铺销售额就达10万余元,拿到了象征“销售大铺”的双冠信用。

  从淘宝交易记录来看,胡某开店以来的销售额高达百万元,但因证据原因,检察机关指控书中认定胡某的销售额在10万余元。同时,在其仓库里,民警还查获了假冒耐克产品6000多件,案值近20万元。胡某交代,这些耐克牌衣物均为仿冒,如果买家咨询,自己也会如实告知“仿货”。也就是说,胡某在明知自己销售的是假货的同时,依然在淘宝店大肆售假。

  胡某等人的行为引起了耐克公司的注意,他们发现这家店并未获得授权且价格明显过低,便委托广东东尼公司代为“打假”。东尼公司从胡某的店中买来产品,鉴定后发现全是假货,便在当地报了警。

  在南京,一买家购买后发现到手的并非卖家宣称的“正品”,也报了警。警方介入后,将住在南京鼓楼区幕府西路某小区的胡某和其妻子刘某抓获。

  玄武区检察院检察官周颖介绍,随着近年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网络售假被判刑的案件开始出现,此前我市也有涉案的淘宝店主获刑。根据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即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相关司法解释则明确,如果销售的是2种以上品牌产品,销售额超过3万元即达立案标准,构成犯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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