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正式公布修改一号棉期货部分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交割细则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交割单位、交割品级及个别指标的升贴水、仓单不通用、时间贴水、配对原则等;仓单管理办法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入库时间、入库的质量要求、仓单有效期以及出库规定等。
据郑州商品交易所11月11日消息,《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已于11日公布。据了解,新的业务细则将于2010年CF1011合约开始实施。
一号棉花期货业务实施细则的修改是为保持和国家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政策的一致性,实现与现货市场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棉花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据介绍,由于国家规定到2010年新棉上市时,只允许生产大包棉(227±10公斤/包),为此,一号棉花期货合约标的物也必须改为只能用大包棉进行交割,此次修改内容较多涉及交割细则和仓单管理办法。交割细则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交割单位、交割品级及个别指标的升贴水、仓单不通用、时间贴水、配对原则等;仓单管理办法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入库时间、入库的质量要求、仓单有效期以及出库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