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天发布两条预警消息,欧盟对中国铝散热器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同时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也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称,11月9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公告决定对我输欧铝散热器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最终反倾销税率保持了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水平(12.6%-61.4%)。其中,两家抽样企业的税率分别为12.6%和56.2%;其他合作配合调查的企业中,一家企业获得14.9%的税率,其他16家合作企业的税率为21.2%;除上述企业之外所有其他中国企业的税率为61.4%。
另外,11月15日欧盟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17.6%-58.8%,实施期限为6个月。其中398家应诉企业的税率为17.6%-31.2%,未参加应诉企业的税率为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