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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等工业制成品将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4   浏览次数:4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近日发出的公告精神,检验检疫机构从今年8月15日起将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这一新举措将有效减轻我国轻纺等外贸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确保我国轻纺外贸稳定增长。
  
  根据此次的调整公告,我国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其中,1420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调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商品目录》;8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需要实施出境动植物检疫仍保留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商品目录》中。不再实施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涉及机电、轻纺和资化3大类47个子类、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占2013年列入法检目录的2141个海关商品编码的70.43%。(麦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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