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0月14日讯(通讯员 杨子慧) 10月13日,烟台高新区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火灾隐患排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处网吧的安全出口躲在窗帘后面,为锁闭状态,且店内部分灭火器已过期无法使用。当时店内上网人员较多,空气污浊,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这种情况,大队监督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三款第三项之规定当场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检查人员向单位负责人讲解了火灾隐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大队监督员的教育下,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以后一定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规范网吧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确保网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