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纺织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纺织品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家用纺织 » 正文

卖家不履行“新消法”将被强制下架【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3   浏览次数:0

   “3·15”日渐临近,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也即将实施,在B2C电商企业提前试行“新消法”后,作为C2C平台的淘宝网也开始落地“新消法”内容。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淘宝网将在1月底前对目前尚未签署《消费者保障服务》(以下简称“消保”)的商家进行分批通知,接到通知后仍未签署“消保”的卖家,商品将被强制下架。


  
  记者在淘宝网论坛中了解到,在3月15日“新消法”正式生效之前,淘宝网将会于1月底对至今仍未签署消保协议的卖家进行分批通知,通知后72小时内仍未签约的卖家将会被执行全店商品下架处理。淘宝网方面表示,尽管平台已于2011年开始执行全网消费者保护服务,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仍有极少部分卖家尚未签署消保协议。但具体卖家数量淘宝网方面表示不便透露。
  
  在卖家看来,这是淘宝网作为电商交易平台,对即将实施的“新消法”做出的实质性应对措施。淘宝方面表示,“新消法”强调了卖家经营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为避免“新消法”上线后可能产生的交易纠纷,保护买家的合法交易保障,因此希望在春节前通知卖家,必须签署消保协议。
  
  记者从淘宝官网了解到,消保协议中要求卖家提供商品完整信息,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上个月,淘宝已将“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升级为退货承诺,卖家可对店铺内不同商品设置不同的服务条件,最长退货换保障时效可达15天。
  
  然而在淘宝网为“新消法”的到来而频频升级卖家服务政策的同时,有小卖家表示,如果遇到过分维权的消费者,卖家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将受影响。
  
  参与“新消法”修订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淘宝网升级卖家服务政策是尊重新消法的表现,卖家签署协议后应按照协议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买卖,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打赏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找订单|找工厂|看款下单|面辅料市场|服装资讯|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