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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一理发店收1元消毒毛巾费 遭质疑强制消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6   浏览次数:4

        编辑同志:

        3月9日下午,我在襄城鼓楼附近一家叫名流发艺空间的理发店理发,准备结账时却被店主告知,除了50元剪发费外,还得另交1元毛巾费,“毛巾是由毛巾清洁公司消毒并包装好的,所以得出1元钱。”经过一番僵持,最终我还是无奈交了这1元。

        笔者问及身边朋友,他们说我市有不少理发店和足浴中心向消费者收取1元消毒毛巾费。按道理,提供消毒毛巾是理发店的应尽义务,把这1元钱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显然有失公允。而商家不提前告知,又让消费者陷入“被消费”的境地,这不是强制消费吗?

市民 张青松

        调查附记:

        3月9日至11日,笔者走访发现,确实有很多理发店、足浴中心在价目表外另行收取1元消毒毛巾费。同时,这些消毒毛巾只有一个单独塑料包装,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地址及生产日期。

        记者还注意到,店主很少主动提醒消费者消毒毛巾要另外收费,只有在结账时才告诉消费者。一旦遇上这种情况,往往是消费者吃“哑巴亏”,埋单走人。

        采访中,市民刘师傅告诉记者,每次闲暇时,他都会约几个朋友到鼓楼附近的紫藤阁洗脚。原来洗脚时用的是一种很薄的白毛巾,并没觉得有多差。后来,在一次消费时,服务员拿出一条紫色毛巾,并说这种消毒毛巾要收一元钱。“那我还用原来的免费毛巾。”刘师傅说。服务员笑笑告诉他,原来的毛巾已经没有了,全部是这种消毒毛巾。“毛巾消毒不是洗脚城应该做到的吗?商家怎么能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刘师傅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强制消费。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李晓静。她表示,“被消费”说白了就是一种强制消费行为。即商家在消费者不知情或无意识的情况下,强迫消费者接受的一种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情权,而企业和商家要有告知义务。消费者在做出消费行为之前,有权利知道所消费的项目和内容,商家也应该主动将服务的收费项目明确告知消费者。

        李晓静说,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不会为这块把钱投诉。而一些商家让消费者“被消费”的现象又极具有隐蔽性,没有消费者的投诉,仅凭工商部门的日常检查,很难发现。建议消费者在遭遇类似“被消费”现象时,要及时拨打12315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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