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市区某家具城订制了一套米色沙发,可到货后却发现沙发存在严重色差。
刘女士告诉记者,市面上的沙发颜色她都不喜欢,所以便选择在市区某家具城进行网上订做。半个月后,家具城的工作人员通知刘女士,沙发已经订做好,将派工作人员送往刘女士家中。
“送过来的时候,我都以为送错了。”刘女士告诉记者,收到的沙发颜色和当时选定的颜色有很大差异。随即,刘女士给家具城经理汤某打电话,称沙发的颜色和当初选定的颜色不一致。汤某回复称,电脑上选定的颜色和实物确有一定色差,但没有太大影响。
刘女士则认为沙发有色差,不能接受,便告知汤某要求退货。汤某称,要退货的话,订金只能返还一半。由于当时交订金的时候没有签订交易合同,刘女士手中仅有一张收条。订金共为1500元,一半的订金也就是750元,刘女士只好勉为其难接收了沙发。
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付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大型家具时,一定要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家具的外观、颜色等。如在收货时,家具与合同中所描述的存在差异,消费者可选择拒收,并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