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纺织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纺织品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家用纺织 » 正文

越南公布二手染整设备进口新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2   浏览次数:11

  越南科技部顷颁布2015年11月13日第23/2015/TT-BKHCN号公告『有关二手机械设备、技术生产线之进口(简称二手设备)规定』。据该公告之规定,进口二手染整设备需符合安全、节能及环保等现行法规。
  具体项目包括:
  进口二手染整设备须符合几条标准:设备自生产年至进口年,时间不超过10年;有关安全、节能及环保等标准须符合:越南国家技术规准(QCVN)、越南国家标准(TCVN)或符合G7国家标准;为符合上述之要求,进口二手设备时企业需缴交生产厂商的确认书或鉴定机关所签发的鉴定证书。
  另外,该公告亦规定根据每种产业不同的特徵,该产业的主管部会领导可另规定「设备之年龄须低于10年」,并函知科技部配合管理。倘年龄超过10年之设备,但生产企业必需进口以维持生产时,科技部将根据企业的申请文件及建议,经徵询相关部会意见后决定是否淮许进口。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打赏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找订单|找工厂|看款下单|面辅料市场|服装资讯|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