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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11%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7   浏览次数:0
  质检总局日前通报2014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15种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质检总局本次抽查了10个省(市)326家企业生产的328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检出3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0%,抽查合格率为89.0%,其中,福建、广东和四川3个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质检总局本次共抽查6896家企业生产的7215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6306家企业生产的6609批次产品合格,检出60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4%,抽查合格率为91.6 %。

  本次抽查的15种产品中,涉及儿童用品、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等9种消费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0.0 %。

  本次抽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

  从企业规模看,我国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大、中型生产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14%和3%,抽查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3.5%。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0年为87.8%、2012年为87%、2013年为90.5%,2014年同比上次抽查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质检总局要求,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有关省级质监局要依法认真完成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严格整改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撤(吊)销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质检总局强调,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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