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质监局、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羊绒制品专项整治行政告诫会会议明确要求绒毛制品经销和委托加工商在规定期限内做到无标识产品下架,产品标、实相符,对纤维成分不确定的,要求其委托有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检验,并按检验报告在产品上真实标注纤维成分含量。根据告诫会议精神,市质计所积极配合羊绒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抽调精兵强将加班加点,全力做好企业委托检验工作,截止目前,市质计所共接受该类委托检验156个样品,另外,鄂绒集团技术中心接受委托检验29个样品,全市两个检验机构共接受150家企业、商户的191个样品的委托检验,经过检验,其中:
1.含山羊绒95%以上的12个样品,占总委托数的6.3%;
2.含绒60-94%的10个样品,占委托总数的5.2%;
3.含绒30-59%的21个样品,占总委托数的11%;
4.含绒10-29%的23个样品,占总委托数的12%;
5.含绒10%以下和不含绒的共计125个样品,占总委托书数的65.4%(其中含毛95%以上的3个样品,含毛60-94%的62个样品,含毛30-59%的36个样品,含毛30%以下的19个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