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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新国标8月起实施 我县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6   浏览次数:13

  我国将于今年8月起实施纺织服装新国标。其中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芳香胺由23种增加到24种,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同时,明确规定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实现了与国际接轨。

  针对新国标的实施,县质监局下阶段将开展新标准的宣传工作,组织全县服装企业开展新国标的业务培训,督促企业调整生产、加工工艺,确保产品符合新国标;另一方面将于新国标实施后,组织开展服装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将依法予以处理,提升我县服装行业的产品质量。

  据悉,新国标尤其突出对儿童这个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如将婴幼儿服装范围从24个月扩至36个月,而且这些服装都得执行A类标准,A类标准在甲醛、pH值、色牢度等方面均更加严格,目的是保护婴幼儿健康。(沈健 金张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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