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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卡丹吊牌与面料不符 消费者索赔3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14   浏览次数:7
日前,一名消费者在购买皮尔卡丹西服后委托纪万昌检测。经检测,该西服实际面料成分与吊牌标注不符,据此纪万昌和该消费者认为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他们要求服装生产厂家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对此,皮尔卡丹有关代理商回应,该服装只是吊牌标注有误,并不存在质量问题。而纪万昌曾就此事找他们索要高额赔偿,这种行为涉嫌敲诈。 事件起因:吊牌标注蹊跷引质疑 据纪万昌介绍,前段时间,一名消费者在我市某大型卖场购买了这件皮尔卡丹西服上衣,后来,当他无意中查看这件衣服标牌时,却奇怪地发现,在其面料成分的标注中,除了羊毛、桑蚕丝、涤纶、大麻之外,居然先后两次对亚麻成分进行了标注,这引起了这名消费者的怀疑,因此他委托纪万昌对这件皮尔卡丹西服的质量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与吊牌标注成分不符 受这名消费者委托,纪万昌前去相关机构对该西服进行了检测。他向记者出具了一份《济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送检的皮尔卡丹西服上衣为天津津达制衣有限公司生产,送样日期为今年6月30日。《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显示,“面料纤维含量定性为:羊毛、桑蚕丝、聚酯纤维、亚麻、大麻、苎麻”。纪万昌指出,据该《报告》结论,这件皮尔卡丹西服上衣并无标牌中标注的涤纶成分,而含有其未进行标注的聚酯纤维和苎麻成分。 纪万昌表示,大约半个月前,他带着该检验报告来到消费者当初购买这件西服的卖场,对于该检验报告,卖场方面并未提出异议,也未出示其他检验报告。因此,经协商,消费者和纪万昌一致表示,将放弃赔偿要求,但需要皮尔卡丹西服上衣的生产厂家天津津达制衣有限公司在媒体上公开向消费者道歉并作出合理解释。 代理商:只是吊牌标注有误 6日下午,就纪万昌反映的皮尔卡丹西服上衣中并无标牌中的涤纶成分,而含有其未标注的聚酯纤维和苎麻成分,皮尔卡丹西服在山东的代理商———山东利源盛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李先生指出,聚酯纤维就是涤纶的学名,目前有关部门要求将涤纶标注为聚酯纤维,但这并非是硬性要求,完全实现该要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仍旧在标牌上标注涤纶的厂家还有很多。另外关于吊牌面料成分标注有两个“亚麻”的情况,李先生也解释,当初是委托另外一个厂家印刷的吊牌,不慎将其中的苎麻成分误印成了亚麻。因此他认为,严格地讲,纪万昌提到的衣服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也不存在故意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只是标识有误。 李先生指出,就此问题,纪万昌曾经找过该公司总部并要求高达30万元的赔偿。公司方面认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该赔偿要求显然过高。对纪万昌的做法,李先生认为已经涉嫌敲诈。 当再次就皮尔卡丹方面对吊牌标注情况的解释再次向纪万昌反馈时,他表示,如果衣服出自小作坊,出现这样的问题可以理解,但作为皮尔卡丹这样的知名品牌,该错误则有些低级。他承认曾要求过30万元的赔偿,但当时也同时提出如果皮尔卡丹向全国消费者致歉,他可以不要赔偿。纪万昌又表示,30万元是一种精神损害赔偿,对方对他涉嫌敲诈的说法“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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