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政府补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收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达的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专项—-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2500万元(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文件吉经开财[2012]5号)。经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核实确认,该笔贴息补助资金的财务处理方式为:拟将收到的贴息补助资金2500万元列入公司2012年度营业外收入项目、并归集为201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科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