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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与贸易保护:自由贸易助力全球经济复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次数:1443
  面对来势汹汹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不同的处理方式,也会带来截然相反的结局。

  近来,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之风愈演愈烈。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世界经济研究部主任乌里达杜什说,中国如何处理贸易纠纷值得密切关注。

  在众多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中,中美织带贸易摩擦的结果耐人寻味。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下称“姚明织带”)因积极应诉免于制裁,而另外临阵脱逃的企业则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作为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国,中国企业还需要更多的勇气和行动应对这场战争。

  认清形势

  全球化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但贸易保护主义也让中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面对严峻的形势,我们不能听之任之。

  2009年,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世界主要经济体的自保性进一步增强,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针对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进一步加剧。

  截至2008年,中国已经连续14年成为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且贸易摩擦涉及的国家、产品种类和金额纪录也不断被刷新。仅2009年前三季度,就有1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产品发起88宗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包括57宗反倾销调查。根据商务部统计,目前全球有35%的反倾销调查和71%的反补贴调查针对我国出口产品。
  但是,目前全球经济贸易形势有所好转,为何贸易保护主义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

  外交学院国际经济系主任江瑞平日前分析,危机中需要共患难,复苏时更容易各自为政,甚至以邻为壑。在经济复苏之时,通过各种机制协调合作、共同应对衰退的需求相对减弱,有关经济体更可能将重心放在本国市场的振兴上。此外,目前全球经济在复苏过程中的不平衡现象依然十分严重,那些复苏滞后的经济体更容易对率先复苏的经济体采取贸易保护措施。

  九三学社中央今年提交给两会的提案中也提到,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达60%以上,是典型的外向型经济。同时,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出口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并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在技术标准、绿色经济、劳工标准、知识产权等领域处于不利的地位。加之,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引起竞争对手的打压。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经济危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将应对贸易保护主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做好长期应对的准备。”提案指出。

  积极应诉

  虽然贸易保护主义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威胁,但遗憾的是,我国企业层面由于缺乏WTO框架下国际贸易的法律知识和对贸易争端解决规则的了解,当遭到别国贸易救济调查时,应诉不力,甚至根本不去应诉。

  2009年7月23日,美国作出立案决定,对中国织带产品发起 “双反”调查。这是美国对中国纺织品发起的首起“双反”调查,也是后配额时代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措施。

  在这起贸易摩擦中,只有姚明织带积极应诉,并于今年2月份初战告捷。但是另外两家被抽中应诉企业却中途放弃,导致中国织带的“双反”税率整体提高。其中13家没被抽中单独调查的应诉企业的税率,是取强制性应诉企业所获税率的平均值,而没参加应诉的企业,被征收最高额的税率。

  这样的例子也并非个案。在前几年美国对中国对虾反倾销官司中,湛江国联经过积极应对,拿下了零税率,而在美国对中国卧木家具反倾销官司里,中国企业也经过积极应对拿下很低的税率。这都显示了企业积极应诉的必要性。

  九三学社中央的提案中分析,除了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造成我国企业容易被认定存在倾销以外,我国企业缺乏与反倾销关联的会计信息特别是成本信息,也是致贸易救济调查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重要原因。同时,我国企业平时不注重相关资料的积累,财务会计资料也与反倾销应诉口径不符,无法为应诉提供有力的抗辩资料。

  九三学社中央建议,我国应通过多种措施来提高企业的应诉意愿和应诉能力。包括加强对外贸易信息平台建设和基础研究,为应对贸易摩擦和反倾销提供基础性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反倾销会计信息;对出口企业进行培训、建立行业反倾销基金等。

  反制措施

  中国是数一数二的贸易大国,也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者,但我国在与他国的贸易争端中较少使用贸易报复措施。

  九三学社中央认为,这会使得别国政府和企业忽视了中国采取断然措施保护自己利益的决心,从而造成中国企业软弱可欺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别国对我国的贸易保护主义。

  也有专家开始呼吁,面对针对我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嚣张气焰,我国应该采取强硬态度,包括实施贸易报复等措施保护本国利益。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贸易伙伴对华不断挑起争端的形势下,我国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被动应对,而是需要更多地准备贸易报复、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反制措施。

  2010年我国商务部发布的第1号公告,便是在反倾销争端中明确立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次“亮剑”。公告中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梅新育也强调,我们实施贸易报复等反制措施的目的不是发动全面的贸易战以图出一口恶气,而是要遏制贸易伙伴的保护主义倾向,从而为国际贸易创造更平稳、更可预期的环境。

  “假如让贸易伙伴国的国内公众看到两败俱伤的现实风险,保护主义势力在贸易伙伴国内的鼓动能力将大大削弱。”梅新育说。

  坚持自由贸易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副主任刘树成3月30日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经济全球化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生产力发展和国际分工发展到较高水平的必然结果,其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不会改变。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世界经济中长期发展趋势。

  3月21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 “2010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也再次强调坚持开放的自由贸易对于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性。

  陈德铭指出,这一轮全球贸易复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内需大幅增加,拉动了相关经济体的投资品和中间品出口率先回升。

  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中国进口同比增长64%,其中来自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分别增长37%、35%和48%,来自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的进口还翻了一番,对促进相关国家的经济增长发挥出积极效应。

  “这些事实说明,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经济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开放的贸易对于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具有重要作用。”陈德铭说。

  陈德铭指出,目前全球贸易、投资和金融相互关联的程度之深、影响之大,远远超过上一次,没有一个国家能够脱离全球经济单靠自身实现复苏。如果我们坚持奉行公平、自由、开放的贸易理念,既积极鼓励国内产业发展、做大全球市场“蛋糕”,又最大限度地参与国际分工,保持国际贸易渠道的便捷和畅通,公平合理地分配“蛋糕”,将有助于促进全球经济的复苏进程,推动世界经济走上全面、持续、平衡发展的轨道。

  反之,如果一国坚持零和博弈的观点,忽视全球化条件下的相互依存,就会出现一损俱损的局面。如果借此大搞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搞不好会重蹈上世纪30年代保护主义泛滥的覆辙,使全球经济面临“二次触底”的危险。

  陈德铭呼吁,第一,秉持自由、开放的发展理念。“开放”,既是指一个国家对国际交往和经济合作采取积极推进的态度,也是指政府放宽管制,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过去半个多世纪尤其是近20年的全球化浪潮,使各国的受益总体大于损失。今后一个时期,各国更应坚定开放信念,积极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程,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共同巩固全球经济复苏的良好势头。

  第二,加快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多哈谈判早日取得公正、平衡的结果,既是建立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全球经济平衡发展的根本路径。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经济体,均应着眼长远,拿出更大的诚意和决心,推动实现商品、资本在国际间有规则的自由流动,不断提高全球协调与治理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各国国际竞争力及全球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0年年会”上,中国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将再赴海南,继续向世界传递中国在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方面的立场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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