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纺织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纺织品
客服电话:400-6788-114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国决定延长进口己内酰胺反倾销案调查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3   浏览次数:147

   中国商务部15日发布2011年第12号公告,决定将进口己内酰胺反倾销案的调查期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0年4月22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打赏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找订单|找工厂|看款下单|面辅料市场|服装资讯|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