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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6   浏览次数:43
  日前,工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意见》,公开表示将惩戒国内不兑现质量承诺以及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并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部委明确表示,拟用三年时间,解决国内重点行业企业失信问题。同时明示了惩戒失信企业的措施。《意见》强调,工信部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在日化、建材、纺织、轻工、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企业自我声明现状调查。一经核实有企业声明与实际不符,或未履行自我声明承诺,企业将会被质检部门纳入质量失信记录,严重者甚至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此外,企业自我声明中必须明示产品执行标准、功能性能、使用警示等内容,并对相关内容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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