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欧盟将于今年5月8日起正式实施关于纺织品标签的新法规。对于2012年5月8日前上市销售的所有产品,该法规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9日。
欧盟新法规要求:纺织产品的标签须注明原产国,如果产品有包装,应在包装上注明;显示产品原产地的其他商业单证不能作为标签的替代;一件纺织品的纺纱、织造、整理或者缝制等几个制造过程中至少有两个环节在欧盟生产,才被视为是原产于欧盟国家的纺织品;纺织品标签必须清楚显示是否含有如毛皮和皮革等源自动物的非纺织品部分,如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应强制规定附有原产标签。